药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发布时间:2023-12-05      作者:      查看:188
工作人员守则

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实验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努力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经常保持与院办公室的联系,虚心听取院领导和教师的批评、建议,提高工作效率。

四、熟悉实验教学情况,在物资供应上尽一切可能满足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需要。

五、协助实验指导教师和物管部门做好实验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

六、实行坐班制度,及时处理实验室的各项对内、对外业务。

七、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警惕,谨慎工作,注意防火、防爆、防漏电漏水、防毒、防盗,确保实验室安全正常运行。

八、团结一致,互助合作,搞好实验室建设。

地址:(新长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邮编:2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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