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05      作者:      查看:190

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及培训制度


一、大一新生和新入职教师需参加盐城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通过(80分以上)后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二、老师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必须下载填写实验室统一制作的《药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并签订《实验室安全准入承诺书》;

三、大学生和研究生进实验室从事科研创新训练项目研究,需到实验室办公室填写《大学生科研训练登记本》并经导师本人签字和《学生需要签订安全承诺书》,方可进入各教学科研团队开展试验。

四、因各团队开展的科研实验不同,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入室人员需要开展的研究内容组织对入室人员进行实验技术培训,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

五、入室人员在实验室期间必须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盐城师法学院及药学院相关通知。

六、在入室期间严重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造成一定损失的因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处罚等,情节严重的不再准予入室。

七、准入协议每叁年签订一次,实验室根据上一年入室人员的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对于有严重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的且屡教不改的,不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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