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师院学〔2025〕35号《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我院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工办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按照学生处最新调整下发的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额度,面向学院递补1人,现将拟推荐学生递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至笃行楼A208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5-88258905。
药23(4)医工 吴思怡
药学院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