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6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6〕6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本科生202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盐师院学〔2026〕33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工办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现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至笃行楼A208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5-88258905。
药学院
2026年10月26日